•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年41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2021年第41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广泛征求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中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

    2021-12-07 云创信达 402

  • 特种设备新版目录和许可规则2019年6月1日实行-此文件即将于2021年6月1日废止

    注意:此文件即将于2022年6月1日废止,由2021年41号文件替代!!参见文章:《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年41号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文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6月1日起,实行新版《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具体如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

    2022-01-06 云创信达 2288

  • 北京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有效期变更为8年,全国试点

    注意:此改革试点已停止,许可证有效期恢复为4年!!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显示,京质监发[2018]27号文件,调整北京市核发的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单位许可有效期,由原4年有效期调整为8年有效期。具体如下: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调整北京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有效期的通告京质监发〔2018〕27号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减少市场主体负担,根据质检总局

    2021-12-07 wishnet 409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恢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相关考试机构,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按照“积极、稳妥、循序、安全”原则,根据北京市《关于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恢复时间  于2020年9月7日恢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

    2020-10-10 云创信达 106

  • 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2020-07-14 云创信达 208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等7个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修改单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等7个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修改单的公告

    2020-07-06 云创信达 155

  • 附件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

    2020-04-17 云创信达 520

  • 附件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

    2020-04-13 云创信达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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